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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的不足与完善

         

摘要

羁押是一种通过限制、剥夺人身自由,确保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的措施,采用羁押这种强制措施在干扰证人作证或串供、防止毁灭、伪造证据、重新实施违法犯罪行为、逃跑或自杀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但在现行的司法模式下,办案人员由于重打击犯罪、轻人权保护等观念的影响,出于不予羁押可能导致的不利社会后果的考量,衍生出“捕押合一”、“一押到底”等问题。刑事诉讼法第93条规定了继续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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