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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自治区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自查自评情况的报告

         

摘要

cqvip: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方案》(国教督办〔2021〕2号)要求,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安排区教育厅牵头,组成工作专班,组织各地(市)、各相关部门对2020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和2021年重点工作推进情况逐条逐项认真进行全面自查。现报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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