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求实》 >村干部的角色类型与村民自治实践困境——基于上海、珠三角、浙江三地农村的考察

村干部的角色类型与村民自治实践困境——基于上海、珠三角、浙江三地农村的考察

         

摘要

厘清村干部角色特征是认识村民自治制度实践状况的切入口.村干部角色实践在东部发达地区农村存在很大差异,至少形成政府代理人、村庄当家人和经营者三种村干部角色类型,表现为行政主导型、社会主导型、个人主导型三种村级治理模式.村干部不同的权力取得方式和利益实现方式是村干部角色类型的重要型构机制.村干部角色的特定偏向使村民自治制度出现不同面向的实践异化,造成国家、村庄以及个人三者利益的失衡,由此构建的是一个不均衡的利益分配秩序和治理秩序.针对村民自治制度实践中的不同问题,地方政府应采取不同的应对策略,使村民自治回归其本义.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