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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内蒙古大黑山等6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通知

         

摘要

国办函[2018]42号内蒙古自治区、河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四川省、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生态环境部、林草局:《生态环境部关于批准内蒙古大黑山等6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调整的请示》(环生态[2018]59号)收悉。经国务院批准,现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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