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活力》 >律师参与社会矛盾预防和化解机制研究

律师参与社会矛盾预防和化解机制研究

         

摘要

一、律师参与社会矛盾预防和化解机制的必要性rn(一)律师参与社会矛盾预防和化解机制.可以成为各种社会矛盾缓冲区域,搭建起各方纠纷主体的对话平台rn我国社会矛盾突显的主要原因归根结底就是各方纠纷主体就自身利益考虑出发,在各自期待的利益空间内,重新架构与分配权利格局的博弈。在这个过程,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