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活力》 >公立医院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现状与思考

公立医院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现状与思考

         

摘要

cqvip:公立医院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是中国特色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各类公立医院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公立医院姓“公”,党组织姓“党”,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公立医院的公益性,在保障人民群众卫生健康需求,建设“健康中国”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一、医院管理制度的五次较大改革一是“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的建立。1982年原国家卫生部颁布《全国医院工作条例》,规定医院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这是扩大医院自主权、改变医疗机构内党政不分现象的重要尝试。于是,各级各类医院陆续实行院长负责制的管理体制,强化了以院长为首的行政管理和指挥系统。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