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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实施阶段移民管理体制探讨

         

摘要

为规范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和移民安置补偿工作,2006年国务院颁布第471号令《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明确水电工程开发遵循“政府领导、分级负责、县为基础、项目法人参与”的管理体制,但在移民安置实施阶段当前的移民管理体制仍暴露出较多的问题.为此,重点从我国移民安置管理体制发展、移民安置工作对管理体制的需求、当前移民管理体制三方面进行分析,并结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提出完善大中型水电工程移民管理体制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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