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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水电开发与生态环境辩证统一观

         

摘要

四川省水力发电工程学会理事长马怀新在《四川水力发电》发表文章阐述,针对水电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的辩论提出:正确的认识应该是把水电开发与生态环境看成是一对矛盾对立的统一体。文中说,首先是水电开发对生态环境而言是利大于弊。原因很简单,水能是一种可再生的、相对廉价的清洁能源。水电比火电、核电对环境的污染、生态的影响要小得多。相反,在一些生态环境比较恶劣的地区,如荒漠化程度加剧、草原退化、沙化和碱化、地表植被因干旱或人为破坏的地区,修建水电站有利于改善地区小气候,有利于水土保持和植被涵养。一句话,有利于遏制生态恶化。特别是在建有水库尤其是龙头水库电站的地区,还可以结合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地区旅游经济的发展。目前,全国农村贫困人口的90%以上还生活在生态环境比较恶劣的地区,恶劣的生态环境是当地群众贫困的主要根源。无疑,水电开发的功效除可改善当地的生态环境外,同时也是使这些地区脱贫致富的重要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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