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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批准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三定”方案

         

摘要

水利部以部办[1995]6号文通知:“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水利水电规划设计管理局)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方案》经部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审核,已经水利部批准”。现摘要报导如下: (一)主要职责 (1)负责全国水利勘测设计单位业务工作的行业管理。 (2)参于组织编制水利水电发展规划,组织进行大江大河及重点河流规划,并按规定权限,对规划成果进行预审或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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