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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湿地不再“失地”

         

摘要

“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兼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诗经》中这些优美的诗句正是描绘古人在湿地生活的生动写照。可以说,没有湿地就没有人类文明的繁荣、延续和发展。于6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是我国首次专门针对湿地生态系统进行立法保护,引领我国湿地保护工作全面进入法治化轨道,开启了保护工作的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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