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中国西部》 >煤电联营集团内部购销煤炭的会计抵消问题

煤电联营集团内部购销煤炭的会计抵消问题

         

摘要

在企业合并财务报表编制中,如何对集团公司合并范围内部火电企业与煤炭企业之间内部销售基建煤进行抵消,《企业会计准则》中的规定并不明确,本文就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对会计原理、《准则》等进行仔细研究,得出的结论是:集团公司做为独立的会计主体在合并范围内的内部交易所产生的重复计量是一定要进行抵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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