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5月26日晚11:20左右,深圳市龙华街道富士康C2宿舍,一名23岁的甘肃籍男子贺某从7楼跳下身亡。这是今年内在富士康公司发生的第十二起员工跳楼自杀事件也是一周内的“第三跳”。时间如此相近的“十二连跳”,使得全球最大的代工厂——富士康,愈加深陷社会舆论的“漩涡”而难自拔。在社会学者呼吁各方携手尽快改善新生代农民工生存现状的同时,一个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重新思考与定位问题,拷问着我们的良心。在“实现盈利”的企业目标之外.更多地关爱自己的员工,更少地以“牺牲人的尊严”来换取快速发展,使员工“有尊严地活着”,亦是企业不可推卸的责任,更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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