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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都河诸小河流域水资源统一管理探讨

         

摘要

2011年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政府第19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将塔河流域“四源流”流域管理机构整建制(包括河道引水工程)移交塔里木河流域管理局(以下简称塔管局)统一管理,新成立的“四源流”管理机构代表塔管局所在流域依法行使水资源统一管理、流域综合治理和监督管理等职能,对源流水资源和河流上的提引水工程等实行直接管理。本文对纳入到塔河流域统一管理的开都河诸小河流域水资源管理现状进行了分析,对今后发展进行了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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