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炎黄春秋》 >对西藏和平解放意义重大的《十七条协议》

对西藏和平解放意义重大的《十七条协议》

         

摘要

今年是西藏和平解放70周年。1951年5月23日,中央人民政府的全权代表和西藏地方政府的全权代表在北京签订《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简称《十七条协议》),宣告西藏实现和平解放。西藏和平解放,是新中国成立后民族工作中一件具有深远历史意义的大事。《十七条协议》成为正确处理西藏问题的基本方针,是一个多民族、社会发展阶段各不相同、生产力水平极不平衡的国家正确处理民族问题的光辉典范。

著录项

  • 来源
    《炎黄春秋》 |2021年第5期|33-36|共4页
  • 作者

    降边嘉措;

  • 作者单位

    中国社会科学院少数民族文学研究所;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民族工作;
  • 关键词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