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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舞美形式

         

摘要

针对舞美外部形式的创作问题,曾有人提出过“冲破形式惰性的束缚”一说,形式的惰性,应该是指设计师创造意识的陈旧,是一种封闭和保守的创作思维。我们可以从两方面来看这一问题:从理论上来说,这种论点的提出,无疑是有指导性和前瞻性的,是要设计师在舞美设计中树立开放性、综合性的创造意识,特别是高科技及新材料迅速发展的今天,当它们融入到舞美创作中时,必定会创造出新的舞美形式;从实际创作中的形式感创造来谈,戏曲传统戏的舞美形式和现代戏剧诸多常用的优秀形式都是通过历代艺术家长期反复地艺术实践,在深刻认识戏剧美学思想审美价值的基础上,得到广大观众的认同而形成的,所以,设计师首先应该去认真继承、学习和借鉴,继而才能去探讨、思索和开拓新的舞美形式。

著录项

  • 来源
    《艺海》 |2009年第7期|66|共1页
  • 作者

    谭捷;

  • 作者单位

    邵阳市花鼓戏剧团;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绘画;
  •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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