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新风

         

摘要

北京小学生原则上不得留级北京市教委最近下发了《关于实施教育部〈小学管理规程〉的意见》。从2014年12月19号起,除学生及其家长主动提出、确有需要外,小学生原则上不得留级。根据这个规定,小学的修业年限一般为6年。经北京市教委同意,各个区县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在条件具备的学校适当开展学制改革实验。区县、学校可以结合实际,开展九年一贯制实验。如果学生及其家长主动提出并且确有需要,学生可以留级,否则,在小学阶段原则上学校不得让学生留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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