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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新农村建设中农民主体作用的实现途径

         

摘要

一、问题的提出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已经或即将在全国各地展开。在这个改变广大农村面貌、改变亿万农民生存状况、改变中国的伟大事业中,农民居于主体地位开发挥主体作用。如何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这个问题在实践中还需进一步认识。我们有的同志在口头上承认是一回事,而在实践中贯彻则是另一回事。比如,在新农村建设的实践中,有的地方不以发展生产为根本,把新农村建设理解为村庄建设,认为“小康不小康,关键看住房”;有的不从当地农民的实际需求出发,搞大拆大建,加重农民负担,使农民债务累累,甚至返贫;有的大搞形象工程,耗费很多而农民收益甚微;有的乱占耕地,破坏生态环境,等等。这些违背农民意愿、侵害农民利益情况的发生,究其思想要源,主要的一条就是对新农村建设中农民应有的主体地位、主体作用及实现途径认识不够,以致形成“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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