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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林业大事记(1994年7—8月)

         

摘要

正 7月18日,经省政府批准,省公安厅审核批复,同意丽水地区林业局、台州地区林业局和绍兴县林业局建立林业公安科。 7月26日—31日,由省林业厅副厅长李斌、省政协委员朱楣娟带领的省环保执法大检查三分团,对丽水地区进行环保执法检查。重点检查了《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和《环境保护法》的执行情况,并查处了一批违法案件。通过检查,增强了群众的法制观念和资源、环境保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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