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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群众享受“不用证明”的“特权”

         

摘要

一次去朋友家吃饭,朋友家大伯讲述了一件事,他四十多岁了没有结婚,买个房子办个过户,一去说需要未婚证明.他跑去民政局开了个未婚证明,回来又被告知需要办个计生诚信证明.无奈跑去计生办,计生办说你都没结婚,哪来的计生诚信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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