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译:用于治疗人眼的激光治疗设备,特别是用于角膜,巩膜,玻璃体液或眼镜片的手术的激光治疗设备,具有用于将部分光束引导介质以及光学出口单元引入治疗区域的入口设备
公开/公告号DE102011075734A1
专利类型
公开/公告日2012-11-15
原文格式PDF
申请/专利权人 CARL ZEISS MEDITEC AG;
申请/专利号DE20111075734
申请日2011-05-12
分类号A61F9/008;
国家 DE
入库时间 2022-08-21 16:2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