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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基层实践

摘要

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要以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为基本立足点,以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为突破口,以提升“三个效果”有机统一的办案质量为总抓手,把检察的职能特色、工作优势与社会管理的基本需求有机结合起来,着力强化执法办案在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中的基础作用,着力推进社会依法规范管理,着力实现检察工作的转型升级。嘉兴市检察机关坚持工作重心下沉,把检察工作服务科学发展的阵地前移,充分发挥基层检察院服务大局的基础前沿作用,执法为民的一线平台作用,维护稳定的第一防线作用,切实找准和把握服务大局的切入点、着力点,切实找准和把握执法为民的切入点、着力点,积极探索推进工作的新途径,建立和完善行之有效的新机制。党委政府对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高度重视,为检察工作的科学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机遇与挑战。基层检察机关在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过程中,必须紧紧围绕提升检察机关社会管理创新能力水平的内在要求,着力抓规范、强基础,实现检察自身管理方式的转型升级,为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提供坚强保障。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是党委政府和社会的共同责任。基层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要达到两个基本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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