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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期社会管理创新与法律监督价值的实现——兼论西部地区司法权要素特点

摘要

社会管理创新离不开法律支持.当今中国社会在政治形势、经济形势、管理方式以及社会活动主体、社会结构、社会价值观等具体方面均发生了很大变化,司法活动适应社会管理创新需要,也必须进行相应变化,以求最大化实现法律作用.在依法治国方略下,社会管理创新很大程度上就是法律运用的创新.法律创新就是司法权要素创新.司法权要素在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表现,是司法权变化的关键点.司法权的运用会产生五种不同的结果,因此,法律监督在社会管理创新中有着崭新的价值功能,需要从正确性、准确性、均衡性等标准入手认真厘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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