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会议>2009年中国资本市场法制论坛——全球金融危机背景下的公司社会责任高层论坛 >自觉承担社会责任是在全球金融危机背景下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方略——谈新《公司法》第5条的正当性与可操作性

自觉承担社会责任是在全球金融危机背景下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方略——谈新《公司法》第5条的正当性与可操作性

摘要

当今世界正面临着严峻的全球性金融危机和经济危机。我国许多企业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在市场风险和企业困难面前,公司与其投资者、劳动者、消费者和其他利益相关者既有利益差异和冲突的一面,更有合作和共享的一面。自觉承担社会责任有助于企业预防风险、化解风险、规避风险和共担风险。强化公司社会责任是现代公司法的重要内容,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是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也是增强企业抗风险能力的金钥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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