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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补偿机制在县市级层面上的实践与探索——乐清市在生态环境功能禁止准入区试行生态补偿机制调研报告

摘要

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已成为社会共识,各级政府就开展生态补偿进行了多种形式的探索与实践,广大的县市级人民政府层面也进行了积极有益的探索,乐清市结合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对生态环境功能区禁止准入区试行生态补偿取得了一些成果,得到了浙江省环保局、温州市环保局的认可,在县市一级层面推广。乐清市以生态环境功能禁止准入区为切入点实施生态机制,有利于饮用水源地的环境保护,有利于欠发达区域的经济发展,有利于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促进区域平衡和社会公平,有利于推动生态市建设和农村环境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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