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公共资产的社会属性

摘要

社区公共资产既不同于传统“集体财产”,又不同于通常“社会资产”,具有非市场或“准市场”性质。承诺和保证居民的使用权是社区公共资产公益法人的职责和义务。社区公共资产是生产和提供社区“公共物品”、“公共服务”所不可缺少的物质前提,其形成和积累需要特定的社会(社区)条件。社区公共资产不仅涉及社会服务的物质来源,更重要的是关系到第三部门的公益宗旨和组织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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