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会议>第17届东北华北西北地区公安院校教育研讨会 >治安学学科体系构建的方法论基础与学科逻辑起点的确定

治安学学科体系构建的方法论基础与学科逻辑起点的确定

摘要

一个学科的科学性主要取决于它所采用的研究方法的科学性。研究方法的发展和现代化,不仅会给理论创新提供机会和条件,而且还能通过逻辑检查和实证检验,保证理论创新的科学性和先进性。只有在先进方法论的指导下,才能准确找到治安学学科的逻辑起点。准确确立学科的逻辑起点,是一门学科科学化的标志。只有确立了逻辑起点,全部理论才能从起点开始逐步展开。正如潘懋元教授所说:“学科的科学理论体系,一般认为首先应当确定它的逻辑起点,从逻辑起点出发,借助逻辑手段,按照学科的内在规律,层层推导,逐步展开,……构成严谨的逻辑系统。”因此,方法论是前提和基础,逻辑起点是出发点,是整个体系的关键。只有找到了治安学的研究方法和逻辑起点,才能对治安学的整个理论体系进行再思考,从它的逻辑起点,运用科学的研究方法进而引出一系列治安学体系,并将其科学地组织起来,形成一个新的学科系统。本文对此进行综述。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