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会议>中国水利学会2006年学术年会 >关于'河海'、'陆海'分界的科学法律及职能依据

关于'河海'、'陆海'分界的科学法律及职能依据

摘要

针对我国水利和海洋部门,在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办法》第二条中,存在对管辖权上的认识不一致的情况,从河口和海滩的自然地理、物理、水文特征、有关国际海洋法律文件,以及其资源保护、开发利用管理与海、陆的联系上进行“河海”、“陆海”界线的划分。引用国内外科技文献的论述进行分析,阐明河口水域和海滩虽与陆和海均有联系,但主要从属于陆域,不是海域。建议按国际惯例,以理论基准线即海图零米线为界,线外为海域,线内为海滩,从属于陆域;建议由国务院牵头,会同有关行业的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统一协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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