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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依法加强山地开垦水土保持监督执法的思考--以福建省泉州市为例

摘要

<水土保持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对制止和规范山地开垦作出了明确规定,是法律赋予水行政主管部门实施水土保持行政执法活动的重要职责.但由于山地开垦直接涉及"三农"问题,各地普遍都存在管理和执法检查难度较大的困难.因此,超坡度开垦、无序开垦、过度开垦及不科学的耕作管理方式等造成水土流失,破坏生态环境,制约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也愈加突出.本文通过对福建泉州市山地水土流失调查分析,提出推行山地果茶园水土保持监测,加强执法巡查,规范审批管理,依法查处案件和加强宣传等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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