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会议>2005年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年会 >区际生态补偿:法律意义、制度价值与立法构想

区际生态补偿:法律意义、制度价值与立法构想

摘要

区域之间通过固有的地域联系发生环境关系,环境关系产生区际利益公平问题。解决区际问题,必须建立区际生态补偿机制。区际生态补偿蕴涵了公平的法律理念,能够保障生态建设地区的生存利益和发展动力,减轻中央政府的财政负担。实现区际生态补偿,须建立以区际生态补偿基金为中心的法律制度。我国建立区际生态补偿法律制度目前面临的主要困难和制约因素在于环境管理体制的缺陷和绿色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的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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