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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生育水平国家家庭政策比较研究及其启示

摘要

20世纪90年代以来,低生育水平已经成为我国人口发展的常态,相继实施的单独两孩和全面两孩政策并没有使我国的生育水平出现明显回升.面对我国日益严峻的人口老龄化以及劳动力短缺问题,如何有效提高生育率,使人口发展恢复到健康水平,是笔者关心的问题.多年来,我国政府较多地将注意力集中在生育数量的控制上,缺乏支持家庭生育的政策.家庭作为人口再生产的基本单位,是生育政策中不能忽视的重要环节.19世纪末20世纪初,一些欧洲国家为了应对过低生育率给家庭和社会带来的负面效应,开始制定和实施支持生育的家庭政策.经过多年发展,家庭政策在越来越多的低生育水平国家制定与实施,形成了一系列与生育相关的家庭政策体系,近些年部分国家的生育率得到有效回升.本文以家庭生育为主题,拟对低生育水平国家促进生育的家庭政策进行比较研究,以期为我国进一步调整生育政策提供参考。提高生育率需要家庭生育的时间支持、家庭生育的经济支持、重视区分孩次的政策设计、重视影响生育的多重原因。对不同国家促进生育的家庭政策进行比较后发现,直接以现金补贴为主的家庭政策形式,其效果可能不尽如人意,生育的家庭更需要为儿童提供的照料服务以及为就业女性提供工作保护政策,优化丈夫与妻子照料角色的分担以及调节工作与家庭矛盾是未来生育促进需要重点关注的部分。这些都给予我国未来生育政策调整有益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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