扼颈致窒息法医临床鉴定3例

摘要

在凶杀案中扼颈致死十分常见,但扼颈伴随窒息的法医损伤程度鉴定却不常见.依据2014《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之5.5.4.h条之规定,颈部损伤出现窒息征象的,即构成轻伤二级.笔者在法医临床鉴定中遇到三例扼颈窒息的案例.现报道如下:1案例资料案例一张某,女,17岁.某晚在家中熟睡中被一入室盗窃男子强奸,并进行殴打,扼压其颈部致昏迷.要确定扼颈致伤史,可通过案情调查及法医学检查确定。法医学检查可检见被凶手用手指、指甲、虎口、手掌、肘部、前臂等部位压迫受害人颈部所形成的具有一定特征的损伤。如指甲扼压形成的压痕、抓痕、挠痕;虎口扼压形成的颈正中部横行皮下出血;肘背和脚压颈形成的类圆不规则皮下出血。必要时刻借助医学影像设备,如应用喉镜检查喉薪膜有无充血、水肿、狭窄;应用CT, MRI等检查局部及周围组织损伤情况;应用眼底镜检查是否存在眼底出血;呼吸困难者还应进行血气分析等检查。,窒息征象的确定,窒息征象的确定是法医学鉴定的关键。应仔细调查受害人有无大小便失禁、遗精、颜面部发给、短暂意识障碍等征象,还要及时检查受害人有无球睑结膜点片状出血、颜面发给及点片状出血等体征。以及损伤程度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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