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证券纠纷调解机制的完善

摘要

在大调解背景下,我国证券纠纷调解机制已经初步形成,该机制较好地体现了公平、高效、平等以及自愿等原则,是传统调解机制在证券行业的延伸.通过对境外证券纠纷调解机制的比较分析可以发现,我国证券纠纷调解机制还有进一步改进的空间,可以考虑就与证券投资者相关的纠纷设置专门的调解机制,在设计理念、具体程序等方面有所区别.在笔者看来,我国证券纠纷调解机制未来的发展方向,应该是建构一个并行的调解机制,前者主要针对平等主体之间的证券纠纷,适用传统调解机制的理念、目标、原则和基本规定等;后者主要针对与投资者相关的证券纠纷,以快速解决纠纷为宗旨,在程序上适度偏向投资者,并具有一定的强制性色彩,在时机成熟时后者还可以形成统合化的纠纷解决机制,这种统合不仅表现为多种ADR机制的有机结合,还可以表现为金融领域内各行业纠纷解决机制的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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