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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生态用地分类系统的县域生态空间边界划定——以内蒙古杭锦旗为例

摘要

研究目的:以内蒙古杭锦旗为例,基于现行的《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17)与生态用地分类系统,确定研究区域各类生态用地为生态源地,运用景观安全格局理论和方法构建生态安全格局,划定县域生态空间边界,为科学合理编制空间规划、制定生态空间用途管制提供依据. 研究方法:在网格尺度上,利用景观安全格局法和GIS空间分析法构建县域景观安全格局,从而开展生态空间边界划定研究. 研究结果:将研究区域生态用地分为基础性生态用地、保全性生态用地、辅助性生态用地三个一级类,林地、牧草地、水域、沙地、耕地、园地六个二级类;选取防风固沙、生物多样性保护、水源涵养三个重要生态功能构建研究区单一生态过程的景观安全格局;划定生态空间面积为6987.25平方千米,占全旗总面积的37.2%. 研究结论:内蒙古杭锦旗耕地面积、园地面积和林地面积占比较小,其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的生态服务功能不明显.研究区是一个以牧草地和沙地为主的经济欠发达的小城镇地区,虽然自然生态环境比较敏感,但不存在空气污染等环境问题,防风固沙是其主要的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其他生态服务功能作用不显著.因此,在划定生态空间边界的过程中应建立科学合理的生态用地分类体系,再确定城乡发展过程中与之相对应的城市生态空间,构建健全的城市生态廊道体系,保障城市的生态稳定与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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