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会议>2010年促进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论坛 >基于开发阶段差异的矿业地区生态补偿

基于开发阶段差异的矿业地区生态补偿

摘要

在中国的矿业地区,矿业开发活动的生态补偿必须要与地区的生态补偿相结合.简述了一般矿业地区的生态补偿需要完善约束机制、建立激励机制、推进地区横向补偿。在资源枯竭地区的生态补偿应以政府为主体建立和使用补偿基金,同时重视对生态“负产品”再利用的支持,并拓展补偿基金的融资渠道。对于新兴矿业地区,既要建立一般的矿业生态补偿制度,也要着眼于地区性生态环境的整体改善,提高与适度矿业开发活动相适应的生态系统能力,基本的思路建议采取规划先行、工程引导、政策配套。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