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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直隶省增设府州建制探析

摘要

清代疆域辽阔,省级行政区划建制较为稳定,省以下地方行政区划建制变化主要集中在清前期,清后期则较为稳定,其行政区划建制沿革影响至今.清初在地方管理上沿袭明制,行政区划建制主要分为省、府、县三级,在内地设置行省,省属于一级行政区划;各行省下设置府、直隶州、直隶厅,为二级行政区划;其下再设置县、散州、散厅等,为三级行政区划.如此从上至下层层管理奠定了清代地方行政区划的基础,也确定了清代地方行政区划的管理体系.直隶省(今河北省)因靠近京畿有其特殊的地理位置和政治意义,对于其下辖府州变动情况的研究,不仅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而且对京津冀一体化问题的研究不无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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