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肖显静,
- 会议名称:第15届全国技术哲学学术会议
- 2014年
摘要:现实中,人们常常运用生物完整性的相关概念来伦理地拒斥转基因技术,本文系统地分析这种拒斥的适当性,得出相应的结论:(1)对于生物的肉体完整性和精神完整性,不可以作为规范性的概念而用于内在地伦理拒斥转基因技术,相对于"生物福利"等概念,这两个范畴并不具有特别的优越性;(2)对于生物的基因完整性,出于生物健康和福利考虑或出于人类以及生物双重目的考虑下的转基因技术的使用,是伦理地可辩护的,不过,此时的伦理辩护并不比其他途径如动物福利更优越;单纯出于人类考虑的转基因技术,是伦理地可拒斥的.(3)对于生物物种的完整性,人类对此负有直接的责任的,可以作为规范概念用于内在地伦理拒斥转基因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