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壮族赘婚初探——以广西宜州市刘三姐乡中枧屯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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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绪论

1.1 研究的缘起

1.2 研究目的及意义

1.3 研究现状

1.4 研究思路与方法

2 田野点概况

2.1 壮族概况

2.2 广西宜州市概况

2.3 广西宜州市刘三姐乡概况

2.4 广西宜州市刘三姐乡中枧屯概况

3 壮族婚俗及婚姻基本模式

3.1 男女认同年

3.2 不落夫家

3.3 传统的婚姻情况

3.4 离婚

4 刘三姐乡中枧屯的赘婚状况及缔结过程

4.1 赘婚

4.2 中枧屯壮族的赘婚

4.3 中枧屯壮族赘婚缔结过程

5 赘婚的核心内容

5.1 传宗接代

5.2 赡养老人义务与财产继承

5.3 赘婿的地位

6 中枧屯壮族赘婚形成的原因

6.1 家庭因素

6.2 经济因素

6.3 社会因素

6.4 感情因素

7 赘婚的评析

7.1 赘婚对生育观改变的影响

7.2 赘婚对增强家庭的赡养功能的影响

7.3 赘婚对保障农村妇女家庭地位的影响

7.4 壮族赘婚面临的挑战

8 结 语

致谢

参考文献

附 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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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赘婚是指男子结婚后到女方家上门落户的一种婚姻形式,至今仍存在广西宜州市壮族村落。本文对壮族婚姻和壮族赘婚的文献资料进行梳理,结合田野调查资料,运用文艺学、民俗学、历史学、社会学等学科相关理论,对刘三姐乡中枧屯赘婚及其社会功能进行全面系统的调查研究,包括赘婚自身的特点、上门姑爷的权利与义务、赘婚形成的原因及发展变化,以及壮族赘婚在择偶观念、择偶途径、通婚范围、结婚仪式等方面的特点;对壮族赘婚社会功能的研究目的包括赘婚是否有助于解决农村老人养老问题、改变生育观、保障农村妇女家庭地位、构建平安和谐的社区。
  壮族的入赘婚,既具有农村赘婚的一般特征,也有本民族的特点。婚后在女家居住,所生子女可以随母姓也可随父姓,担当起赡养女方老人的责任;同时还可以享有女方家庭的资源:田地、生产资料、家族财产等。这种婚姻模式有利于解决农村老人养老问题、改变生育观、保障农村妇女家庭地位、构建平安和谐的社区。
  中枧屯赘婚形成的原因:一是对赘婚限制少,对赘婿没有偏见与歧视;二是自然条件优越,交通便利,加上近年来旅游业蓬勃发展,就能吸引更贫困地区的男子入赘。但随着经济的发展和观念的变化,中枧屯的赘婚婚姻模式正面临着出入不平衡、日益减少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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