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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 引言
1.1 选题背景与意义
1.1.1 选题背景
1.1.2 选题意义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1.2.1 国外研究现状
1.2.2 国内研究现状
1.3 本文的研究方法与创新点
1.3.1 研究方法
1.3.2 创新点
2 黄芳医疗纠纷案的案情介绍及争议问题
2.1 基本案情及法院裁判
2.1.1 案情简介
2.1.2 判决结果
2.2 本案的争议焦点
2.2.1 患者状况与医方的医疗行为有无因果关系
2.2.2 医疗损害鉴定结果认识不一致
2.2.3 医疗损害赔偿范围存在差异
2.2.4 本案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追究
3 黄芳医疗纠纷案焦点问题的法理分析
3.1 缺陷出生的内涵
3.1.1 缺陷出生的概念
3.1.2 缺陷出生的特征
3.1.2 缺陷出生的法律因素
3.2 缺陷出生可诉性的法理基础和意义
3.2.1 缺陷出生之诉于法于理
3.2.2 有利于加强公民的法律意识和人口质量的提高
3.2.3 有利于建立和谐的医患关系
3.3 缺陷出生损害赔偿责任的实现路径
3.3.1 缺陷出生之诉的适格主体
3.3.2 缺陷出生之诉因果关系的认定
3.3.3 缺陷出生医疗损害赔偿请求权的界定
4 域外国家关于缺陷出生的法律规制
4.1 大陆法系有关缺陷出生的立法及司法实践
4.1.1 法国缺陷出生的法律规制
4.1.2 德国缺陷出生的法律规制
4.2 英美法系有关缺陷出生的立法及司法实践
4.2.1 美国缺陷出生的法律规制
4.2.2 英国缺陷出生的法律规制
4.3 国外关于缺陷出生的立法及司法实践对我国借鉴的意义
5 完善我国缺陷出生医疗损害责任制度的法律思考
5.1 确立缺陷出生损害赔偿的标准
5.1.1 财产上的损害
5.1.2 精神上的损害
5.2 完善ADR与诉讼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5.2.1 采取ADR优先与诉讼相结合
5.2.2 建立医事特别诉讼程序或仲裁程序
5.3 缺陷出生医疗损害责任的制度保障
5.3.1 建立缺陷出生强制医疗赔偿保险制度
5.3.2 健全统一的医疗损害鉴定制度
5.3.3 将民事责任与行政责任制度相衔接
结论
参考文献
后记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