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目的:对鼻息肉术后眶内壁骨折、视神经萎缩医疗纠纷案件进行分析。方法:蔡某,男,36岁,2010年3月22日因慢性鼻窦炎鼻息肉人住甲医院,3月25日行局麻手术,蔡某认为该医院在手术过程中造成其左眶内侧壁骨折、血肿,术后没有及时发现并处理,目前左眼近失明,造成终身残疾,要求赔偿诉至法院。结论:医方为被鉴定人行“鼻内窥镜下鼻窦开放术息肉摘除术”术后被鉴定人出现左侧眼部肿胀、伴眼部疼痛等症状体征时,医方未重视,未进行相关的检查及请眼科会诊;术后第3天被鉴定人症状体征加重,并出现“视力突然下降”等情况下,医方才请眼科会诊及行眼部CT等检查,CT显示“左眶内壁骨折伴左眼眶后间隙血肿”等。分析其形成原因为医方在手术操作中所致,且未及时发现处理,医方存在过错。医方的医疗过错与被鉴定人目前左眼的损害后果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建议医方承担主要责任,其参与度为60%~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