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引言
一、研究对象
二、选题意义
三、研究述评
四、研究思路与方法
五、创新点
第一章 法律条文文本和实际操作中存在的问题
第一节 《文保法》和《实施条例》的法律条文文本中存在的问题
一、多数法条不完整且为原则性规定
二、认定需要拆除及迁移至异地保护的程序简单且随意性大
三、文保相关费用由基建承揽单位列入建设工程预算值得商榷
四、责任承担大多法阶过低甚至没有明确强制力
五、处罚力度轻且手段单一使违法成本畸低
第二节 《文保法》和《实施条例》法律条文实际操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产权混乱使悲剧发生
二、法律运行的每个环节都缺一不可
三、精神文化的载体没有先进与落后之分
小结
第二章 有关不可移动文物规定在法域运行中的对策
第一节 写明法律后果及引入强行法规则下的责任承担方式
一、组成可行性审核委员会
二、严格审批和听证论证程序
第二节 严格不可移动文物拆除及迁移至异地保护的程序
第三节 对文保承建单位可给予补贴减免税等其他优惠政策
第四节 侵公法益应引入强行法和行政责任来承担
一、以强行法来处罚
二、追究部门领导的决策组织责任和政绩责任
第五节 金钱罚以惩罚性罚款为主并引入双罚制
一、金钱罚以惩罚性罚款为主
二、引入自由罚即双罚制
第六节 对法律条文在实际操作中给出的建议和措施
一、扩大文保工作的主客体范畴
二、在行政机关范围内开展普法宣传和提高主体资质准入门槛
三、针对普通民众开展普法宣传并管控媒体和舆情导向
小结
第三章 《文保法》有关不可移动文物规定在我国法域里的建议
第一节 不可再生资源不能用经济效益衡量文保工作
第二节 尝试构建和完善文物保护补偿制度体系
第三节 大遗址类博物馆相关立法亟待构建
小结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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