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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h】

从京都到多哈:各国低碳义务的承担对中国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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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摘要

1 绪论

1.1 研究背景和目的

1.1.1 研究背景

1.1.2 研究目的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及发展趋势

1.2.1 国外研究概况及发展趋势

1.2.2 国内研究概况及发展趋势

1.3 研究内容及研究方法

1.3.1 研究内容

1.3.2 研究方法

1.4 研究意义

1.4.1 实践价值

1.4.2 理论意义

2 后京都议定书时代关于低碳义务的规定

2.1 《京都议定书》和京都三机制

2.1.1 《京都议定书》的内容及生效

2.1.2 《京都议定书》的三项机制

2.2 巴厘岛路线图阶段关于减排义务的规定

2.3 哥本哈根会议

2.3.1 哥本哈根会议的内容以及各方立场

2.3.2 哥本哈根会议的结果和评价

2.4 坎昆会议的内容及评价

2.5 德班会议

2.5.1 德班会议的主要内容

2.5.2 对德班的成果和评价

2.6 多哈会议

2.6.1 多哈会议的主要议置和各方立场

2.6.2 多哈会议的评价

2.7 本章小结

3 各国履行低碳义务的现状和立场

3.1 欧盟气候变化政策的主要内容

3.1.1 欧洲气候变化计划

3.1.2 欧盟气候行动和可再生能源一揽子计划

3.1.3 欧盟温室气体排放交易体系

3.1.4 欧盟国际气候政策

3.2 美国当代低碳政策的制定和立场以及与我国的关系

3.2.1 奥巴马政府的气候新政

3.2.2 奥巴马政府气候新政对我国的影响

3.2.3 中方应对的措施

3.3 小岛国联盟的现状以及立场

3.3.1 小岛国立场分析

3.3.2 小岛国最强有力的法理凭据---环境人权观点

3.3.3 小岛国联盟立场对中国的影响

3.4 本章小结

4 各国低碳义务履行对中国的启示

4.1 中国低碳经济发展的现状分析

4.1.1 中国低碳经济发展的主要措施

4.1.2 中国低碳经济发展的主要成就

4.2 中国应积极完善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法律措施

4.2.1 依法加强对经济发展行为的规范与调控

4.2.2 完善与气候变化生态文明建设相适应的法律措施

4.2.3 完善大力推进低碳经济发展的法律措施

4.2.4 依法掌控和规范碳金融这个低碳经济命脉的主动权

4.2.5 依法推进低碳绿色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模式

4.2.6 依法推进应对气候变化的科学研究

4.3 本章小结

结论

参考文献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致谢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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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气候问题日益凸显,通过减排从而减缓全球变暖已刻不容缓。联合国在1992年通过了《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并于1997年制定并通过《京都议定书》,其中规定了“共同但有区别责任的原则”,并依据此原则制定了发达国家的减排目标:须在2008至2012年间,将国内温室气体排放量控制在1990年排放标准的5.2%。2005年2月6日该议定书正式生效,成为第一部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国际气候问题公约,人类进入全球合作控制气候问题的实践阶段。
  全球气候问题必须以宏观角度来阐述,本文首先以全球合作为出发点,以国际法及国际关系的视角切入,阐述从《京都议定书》开始到2012年末多哈会议为止的历次主要国际气候会议的内容和各方立场并做出评价。其次,阐述了作为发展中国家的中国,虽然依“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并不承当强制减排义务。但当美国多次以中国等发展中国家不承担强制义务为借口拒绝签署公约,后虽然认可“巴里岛路线图”,但在“哥本哈根会议”中又故伎重演时,中国也不得不开始思考自己的环境问题上的立场。欧盟作为全球气候问题的领军者,其国内环境政策的制定以及减排措施的实施,对其他国家来说都有重大的借鉴意义。而原本为中国马首是瞻的小岛国联盟,面临国土消失、国家灭亡的生存问题,也与中国横生芥蒂。除了外部的国际压力,中国的内部生态环境也日益脆弱,近年来由于气候问题带来的自然灾害频发。面对国内外的现状,我国也必须正视自己对气候问题的态度以及处理问题的决心。本文通过借鉴他国解决气候问题国际合作及法律规范的经验所带来的启示,探讨中国目前取得成就尤其是展望未来以达成可持续发展应有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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