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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社会转型中的道德、权力与社会结构——迈向“核心家庭本位”的桥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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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文在运用社会人类学“深描”方法的基础上,对湖南省永兴县一个村庄的道德、权力与社会结构变化进行了考察。田野工作时间分别为2005年7-8月,2006年1月,2006年6-10月。
   本文深描和简析了传统时期和大集体时期村庄中道德、权力与社会结构特征。本文认为,1949年以后,村庄的纵向社会结构发生了变化,“翻身”是此番变化的关键词。以“革命”为标志的政治因素是村庄社会分层的主导标准;“又红又专”成为村庄精英的“旗帜”;在“革命”话语外壳下,村民间关系仍循“伦常”秩序及相应的“差序”原则而定;“伦常”原则与“革命”话语缠绕在一起,主导了村民间争端和村庄惩戒;村民的宗教信仰被“革命”道德所代替,其自然信仰有所减弱并蛰伏了下来,其祖先信仰的内核却得到了保存。也即,此时期村庄横向结构并没有实质性变化。
   本文从村庄政治、纠纷解决、日常生活及信仰活动等四个方面,对当代村庄的道德、权力与社会结构特征进行了深描与简析。本文认为,村庄的纵向与横向社会结构正在共变,“大转折”是这一过程的关键词。以致富为导向的经济因素成为村庄社会分层的根本标准;德望已不是村庄精英介入公共事务的必要条件;在家庭外,村民间关系变为以己为中心的“工具性圈层格局”,在家庭内,男女趋向平等,但在核心家庭外的代际间,形成了偏向年轻一代的非对称权力关系模式;村庄自主解决纠纷的能力弱化,实施惩罚的能力则几近消失,“灰社会”常介入村庄纠纷;村民的宗教信仰难以抵挡金钱压力的冲击,其自然信仰呈衰落和工具化趋势,其祖先信仰也迅速衰落,并丧失了赋予村民以人生意义的功能。
   本文分析了“大转折”过程中的村庄治理,认为它具有“去伦理化”的特征。这一特征可在诸多重要社会事实中得以确证,例如:半封闭的乡土经验;维系自我中心的道德;精英政治;力治秩序;财产契约化;向外用力的人生。与“伦理本位”社会相比较,这些事实表明,由自我中心取向的个体组成的核心家庭而非伦理关系或团体,是当下村庄社会结构的基础所在。也即,“核心家庭本位”已成为村庄社会结构的基本特征。“核心家庭本位”的村庄社会结构呈“核心家庭大、个人次之、团体小”的模式。
   本文认为,“核心家庭本位”乃村庄现代性转型之结果,包含了社会理性化之要求。但是,一方面因为现代性本身的内在矛盾性,另一方面因为社会转型不成功,在核心家庭之外,自我中心取向的个人缺乏道德底线,导致了以治理、伦理和信仰问题为标志的“基础性社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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