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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广播产业如何平衡公共利益和商业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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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第一章 引言

一、研究现状

二、选题研究目的和意义

三、关键概念确定

四、论文的研究方法及思路

第二章 美国广播产业的发展历程

一、先驱时代(19世纪20年代)

二、黄金时代(19世纪30年代——70年代)

三、管制成熟阶段(19世纪80年代——今)

四、小结

第三章 美国广播法规对公共利益监管

一、对公共电台运营的监管

二、公共利益的监管

三、小结

第四章 美国广播法规对商业利益监管

一、广播商业化电台的诞生进程

二、《1927广播法案》的许可证门槛

三、FCC取消对商业电台广告的限制

四、“市场为王”推动广播商业化发展

五、放松广播商业化进程管制的弊端

六、小结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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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广播产业经营过程中的各方利益平衡是一个十分重要却又错综复杂的问题,它既需要为运营者赚取最大数额的金钱利润,又要兼顾媒体产业在社会中的公益性。制定法律对广播媒介的经营活动进行调控的重要之处在于,媒体是一个国家媒介发展的“基础设施”,相关法规业广播产业不再进行严苛的管理,目的是为了通过放松规制,促进广播顺利发展,针对媒介运行形成完善的宏观调控手段,并建立了一整套政策、法规、指导文件等完整的体系。
  根据《1934年通讯法》,美国广播电视在内容以及结构方面均受到了严格的限制,使得该行业服务得到广泛应用,并不断的多元化,能够具有更有利的行业竞争力,且信息质量得到一定提升,对公共利益的维护提供了保障。《1996电信法》则按照“市场自由竞争”的理念,对商产业内部竞争,鼓舞运营商以技术取胜,开发出更多、更低的价格的内容,为美国社会大众提供高品质的节目服务,同时也带动相关新兴通讯科技的发展态势。
  对广电媒介所采取的政府规制而言,公共利益是其正当性的体现,以对公共与产业之间存在的利益矛盾进行调节为目的。对于公共利益而言,该定义在传播产业的规范化建设中,贯穿于全部相关的政策及法规之中,且与媒介、企业、政府、社会、公众等息息相关。微观角度上讲,与保护隐私以及侵权等存在紧密联系,宏观角度讲,与经济、政治以及文化在分配以及结构方面相关,特别是指政经制度框架,其中为文化以及政治的利益在公平表达上创造了条件。
  然而实践过程,对公共利益概念而言,表现出功利性及模糊性两方面,通常会被各势力钻空子,将相应的利益合法化。这主要是由于市场全球化和传媒商业化的双重冲击下,使得不同时期的公共利益有着不同的涵盖范围。美国对此所实施的措施无疑为我国广播事业的发展和未来蓝图提供了参考和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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