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学位 >邓某诉友臣公司商标侵权纠纷案评析
【6h】

邓某诉友臣公司商标侵权纠纷案评析

代理获取

目录

声明

摘要

引言

第1章 案情概要

1.1 案情简介

1.2 法院审理结果

第2章 争议焦点

2.1 原被告的商品是否为类似商品

2.2 使用意图是否影响对注册商标的保护

2.3 “金丝肉松饼”是否为通用名称

2.4 被告对争议商标的使用是否属于合理使用的范围

第3章 案件评析

3.1 类似商品认定时的考量要素

3.2 使用意图与注册商标保护的关系

3.3 通用名称的认定标准

3.4 注册商标的合理使用与商标法中此项规定的不足之处

结论

参考文献

致谢

展开▼

摘要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知识产权的重要性越来越突出。在司法实践中出现的侵犯知识产权的情况也越来越多。商标作为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所遭受的侵权更是首当其冲。邓某诉友臣公司商标侵权案就是一起典型的商标侵权纠纷案件。首先,在商标侵权纠纷中,类似商品的认定往往关系到商标侵权是否成立。本案中无论在商品的用途还是销售渠道或者消费对象等方面友臣公司生产的“肉松饼”与邓某注册商标核准生产的商品都基本相同,因此这两种商品应该属于类似商品。其次,虽然邓某在一开始也许没有在“肉松饼”上使用其注册商标的意图,但这并不影响其因商标注册而获得的在类似商品上行使商标禁止权的权利。再次,友臣公司指出大量企业生产“金丝肉松饼”的事实并不能当然的证明该名称是行业通用名称,它也可以反过来说明侵权的范围之广与维权的紧迫性。对通用名称的认定应该谨慎。最后,关于商标的合理使用,就算被告友臣公司在使用性质上没有违反商标合理使用的规定,也应该考量其在使用方式是不是正当。因此法院认定属于合理使用的范畴值得商榷。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代理获取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