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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网络侵权案件的地域管辖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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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绪论

(一)选题背景及意义

(二)研究现状分析

(三)研究思路及方法

二、网络侵权行为对传统地域管辖理论的挑战

(一)网络侵权行为概述

1.网络侵权的基本含义

2.网络侵权案件的类型及表现形式

(二)网络侵权与一般侵权的区别

(三)网络侵权案件对传统司法管辖权的冲击

1.网络侵权容易导致对国家司法管辖权的否定

2.网络侵权导致侵权行为地难以确定

3.网络侵权导致“原告就被告”理论的适用困境

4.侵权行为地的不确定导致当事人滥用择地诉讼

三、目前有关网络侵权案件地域管辖的理论与司法实践

(一)网络侵权案件地域管辖的新理论

1.新主权理论

2.管辖权相对论

3.技术优先管辖论

4.以服务器所在地为依据的管辖理论

(二)国外有关网络侵权案件地域管辖的司法实践

1.美国对网络侵权案件的司法实践

2.德国对网络侵权案件的司法实践

四、改进并完善我国的网络侵权地域管辖制度

(一)明确我国网络侵权司法管辖权的原则

1.国家主权原则

2.均衡保护当事人合法利益原则

3.“两便原则”

(二)完善我国网络侵权案件司法管辖权的立法构想

1.确立并优先适用原告住所地管辖

2.侵权行为地管辖适用于网络侵权

3.不放弃被告住所地的管辖

4.完善协议管辖制度

5.将“最低限度接触原则”作为我国涉外网络侵权管辖的依据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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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互联网的普及,不仅推动了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而且为人们的日常生活带来方便快捷。凡事无绝对,利弊并存,伴之而来的网络问题也逐渐凸显。目前,网络侵权案件呈高发态势,这给司法界带来不少的困扰。由于网络空间的虚拟性,以地域为基础的传统管辖理论已经无法满足网络侵权案件的需求。关于如何有效的解决网络侵权已经成为非常迫切而且非常棘手的问题,学术界对此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始终未能形成一个统一的观点。在司法实践中我们面临的重要问题便是:以地域为基础的传统管辖规则是否仍然适用于网络侵权案件?如何在现有的法律秩序中修正、更新和补充既有规则,以适用于网络侵权案件?本文以网络侵权的表现形式以及其与一般侵权之间的区别为出发点,分析网络侵权给传统管辖理论带来的冲击,并对一些主流观点和发达国家的司法实践进行理论研究和实证分析,最后总结出传统地域管辖规则在网络侵权案件中的变更与取舍.同时为我国网络侵权地域管辖制度的改进与完善提出可行性的、建设性的意见。 全文共分为四章: 第一章是绪论,主要讲述了本文的选题背景以及意义,对目前研究现状的分析和对本文的研究思路及方法。从我国目前有关网络侵权的立法来观察,其不足以满足网络侵权案件的需求。 第二章从网络侵权的表现形式以及其与一般侵权之间的区别出发,重点分析了网络侵权给以地域为基础的传统管辖理论带来的冲击,主要表现为:对国家司法管辖权的否定、导致侵权行为地难以确定、导致“原告就被告”理论的适用困境以及导致当事人滥用择地诉讼,透过现象深挖其本质问题,从而为后文对策的提出奠定了基础。 第三章重点阐述了法学界有关网络侵权案件地域管辖的新理论,主要包括:新主权理论、管辖权相对论、技术优先管辖等理论观点,通过研究分析并指出其合理与不合理之处。同时还论述了以美国为代表的发达国家有关网络侵权案件的司法实践,通过分析论证学习和借鉴其合理的地方。 第四章阐述作者关于我国网络侵权案件地域管辖的探索,首先要明确我国网络侵权司法管辖权的原则,然后在此基础之上对我国在网络侵权案件管辖权问题提出了自己的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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