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学位 >刑罚执行方式综合运用制度研究
【6h】

刑罚执行方式综合运用制度研究

代理获取

目录

声明

摘要

引言

一、刑罚执行方式综合运用概述

(一)刑罚的执行方式

1.刑罚的种类

2.刑罚执行的机关

(二)刑罚执行方式的综合运用

1.人身刑之间的综合运用

2.人身刑与财产刑之间的综合运用

二、刑罚执行方式综合运用的适用现状

(一)刑罚本身的变更执行

1.减刑的适用与程序

2.假释的适用与程序

3.暂予监外执行的适用与程序

(二)刑罚执行主体的接续执行

1.同一刑罚执行主体内刑罚的接续执行

2.不同刑罚执行主体问刑罚的接续执行

三、刑罚执行方式综合运用存在的问题及制度缺陷

(一)对羁押必要性的审查缺少强制性地制度保障

(二)因标准不一导致某些罪犯难以交付执行

(三)社区矫正机构的现状难以满足法律需求

(四)刑罚变更执行的简单适用效果不佳

(五)财产刑的执行不规范导致执行不到位

(六)对撤销异地执行的缓刑判决缺乏制度安排

(七)对撤销刑满释放人员原减刑裁定缺乏制度安排

四、重建刑罚执行方式综合运用制度

(一)完善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

(二)制定刑罚执行法

(三)建立全国统一的财产刑执行系统

(四)依靠成功经验优化制度设计

(五)建立相应的刑罚执行回转机制

结论

参考文献

致谢

研究生履历

展开▼

摘要

刑罚执行制度是我国刑事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但长期以来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和深入的研究,尤其是对刑罚执行方式的综合运用还缺少系统性、规范性的制度设计,这也与我国刑事司法领域重诉讼、轻执行的传统观念有直接关系。为了扭转这种局面,充分发挥刑罚执行制度在改造罪犯、预防犯罪和树立司法权威方面不可替代的独特作用,我们亟需对刑罚执行方式综合运用制度加以完善。
  我国刑法对刑罚的执行方式进行了分类,并规定了由不同的执行机关负责执行不同种类的刑罚,即分类执行的原则。在此基础上,各执行机关根据法律法规的授权和实践经验的积累,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指导本部门开展刑罚执行工作的规章制度,逐步形成了刑罚执行方式的综合运用。
  本文在首先明确刑罚执行方式综合运用概念的基础上,探讨了我国刑罚执行方式综合运用制度的适用,包括刑罚的变更执行和刑罚的接续执行,着重阐述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适用与程序。随后,通过对我国现行刑罚执行方式综合运用制度七个方面的缺陷的分析,即对羁押必要性的审查缺少强制性地制度保障;因标准不一导致某些罪犯难以交付执行;社区矫正机构的现状难以满足法律需求;刑罚变更执行的简单适用效果不佳;财产刑的执行不规范导致执行不到位;对撤销异地执行的缓刑判决缺乏制度安排;对撤销刑满释放人员原减刑裁定缺乏制度安排等,揭示了“分类执行、综合运用”的必要性。
  笔者针对上述问题,结合自己多年来的工作实践和深入思考,对刑罚执行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和遇到的某些突出问题提出了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包括完善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制定刑罚执行法;建立全国统一的财产刑执行系统;依靠成功经验优化制度设计;建立相应的刑罚执行回转机制等。希望能够通过对刑罚执行方式综合运用制度的研究来为制度的顶层设计提供有益的参考,从而有效降低社会成本、节省司法资源,更加科学合理地保障人权、惩治犯罪,并进一步树立我国刑事司法的公信力和美誉度,推进我国法治水平不断提高。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代理获取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