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摘要
引论
一、问题的提出
二、选题的意义
三、研究思路和方法
(一)研究思路
(二)研究方法
四、本文创新与不足
第一章 正义及其正义的两种形态
一、正义理论的演进与发展
(一)中西方正义理论演化进程
(二)正义的含义、特点及分类
二、形式正义与实质正义的存在形态和内涵
(一)形式正义与实质正义的存在形态及内涵
(二)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的内涵
第二章 形式正义与实质正义的辩证关系
一、关于形式正义与实质正义辩证关系的代表性观点
二、法的形式正义较于实质正义的优先性
(一)人的理性认识的有限性
(二)实在性是将法与其他社会规范区别开来的重要标志
(三)法的形式正义是法的“合法性”基础
(四)法的形式正义是法治的必然要求
(五)法的形式正义保证了社会价值的多元存在
三、实质正义较于形式正义的重要性
(一)实质正义是正义的终极意义之所在
(二)实质正义是制约形式正义过多形式化的重要方式
(三)实质正义是实现个人平等自由的实质保障
第三章 形式正义与实质正义的冲突表现及原因探究
一、司法实践中形式正义与实质正义的冲突
(一)脱离形式正义的实质正义是非正义
(二)放弃实质正义而实现的形式正义是非正义
二、形式正义与实质正义存在冲突的原因
(一)实质正义的本土性与形式正义的外来性
(二)实质正义的灵活性与形式正义的规范性
(三)实质正义的现实性与形式正义的滞后性
第四章 实现形式正义与实质正义平衡的方式
一、保障法的实质正义充分实现
(一)明确“矫正正义”的重要性
(二)合理运用法官的自由裁量权
(三)加强法律解释在司法实践中的合理运用
(四)引导“个案平衡”实现实质正义
二、保障法的形式正义不受减损
(一)提高立法质量
(二)在宪法主导下设置制度以保障形式正义
(三)在全社会树立“权利保障找程序”的法治理念
结语
参考文献
在校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致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