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学位 >论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申请撤回的司法救济
【6h】

论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申请撤回的司法救济

代理获取

目录

封面

中文摘要

英文摘要

目录

引言

第一章非诉行政执行案件撤回的情形分析

1.1 非诉行政案件执行之概念及意义

1. 2 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的特点

1. 3 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实践中遇到的撤回问题

1. 4 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申请撤回的主要情形

1.4. 1 因原具体行政决定被撤销或变更而向法院提出撤回申请

1.4.2 受处罚一方直接向行政主体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义务

1. 4 . 3 受处罚一方允诺直接向行政主体履行行政处罚决定

第二章行政主体申请行政强制执行之法律解析

2. 1行政主体申请强制执行的性质

2. 2行政主体申请强制执行的效力

2.2. 1 行政主体申请强制执行的确定力

2.2.2 行政主体申请强制执行的拘束力

2.2.3 行政主体申请强制执行的执行力

2.3 行政主体申请强制执行之目的

2. 4 法律关于行政主体申请行政非诉案件执行的规定

2.5 行政主体撤回行政强制执行申请的后果

第三章法院对行政主体撤回行政强制执行申请的审查

3. 1 原行政处罚决定被撤销或变更的情形

3. 2 受处罚一方直接向行政主体履行了行政处罚决定的情形

3. 3 受处罚一方允诺直接向行政主体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情形

第四章行政非诉执行案件被法院裁定终结执行的救济途径

4. 1 行政主体与受处罚一方的沟通促使行政决定得到履行

4. 2审判机关的内部审判监督程序进行救济

4. 3 检察机关对非诉行政强制执行撤回申请的行政检察监督

结论

参考文献

致谢

声明

展开▼

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均对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的申请作了规定,体现了依法行政的原则,体现了司法权对行政权的监督与支持,有力促进了行政主体依法行政。经法院审查裁定执行并采取执行措施后,行政主体是否可以撤回执行申请,以及是否有权撤回执行申请,受理法院应当如何进行审查,作出何种裁定,以及当案件裁定终结执行损害国家行政处罚的权威与损害国家利益时该如何进行救济,当前并无相关法律法规可供执行或参照。目前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仅是参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执行。而民事诉讼中民事主体的自由处分原则能否适用于国家行政主体行使的行政权值得商榷。行政主体做出行政决定和向法院提出行政执行申请实际上是代表国家行使公权力,应当依法进行,不能自由处分,损害国家利益与国家行政权威。政主体撤回执行申请,对国家公权力和社会行政管理秩序可能造成损害,因此有必要对行政主体的撤冋执行申请的行为以及撤回申请的审查与监督做出详尽的法律规定,法院裁定同意撤回执行申请后出现受处罚一方继续不履行原行政处罚决定时该如何救济,挽回国家行政权的权威,保障国家法律的权威与统一实施,如审判机关的审判监督程序,检察机关的诉讼监督程序等。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代理获取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