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摘要
一、问题的提出
二、台湾地区第三人刑事没收制度的基本概念
(一)刑事没收制度的架构
1、没收的概念辨析
2、没收的体系架构
3、没收的性质争议
(二)第三人刑事没收制度
1、第三人狭义没收
2、第三人利得没收
三、台湾地区第三人刑事没收制度的修法状况
(一)修法的背景
1、从大统长基混油案谈起
2、台湾没收旧法中存在的问题
3、国际公约和国际组织的影响
(二)第三人刑事没收制度的实体内容
1、前提审查:至少存在刑事不法行为
2、利得审查:因犯罪或不法行为而有所得
3、利得人审查:第三人的类型
4、没收范围审查:总额原则与净额原则
(三)第三人刑事没收制度的程序内容
1、事前知晓:受通知权和参与权
2、事中参与:意见陈述权
3、事后救济:上诉权及撤销权
4、免于没收:节约司法资源维护诉讼效率
四、大陆刑法追缴第三人不法所得制度的现实与缺陷
(一)追缴的性质不清
1、刑法第64条的“追缴”和“追缴”第三人取得的涉案财物的辨析
2、追缴和没收的关系
(二)第三人的保护不足
(三)规范的散乱不成体系
五、台湾第三人刑事没收制度的借鉴
(一)统一术语构建没收体系
(二)明确刑事没收第三人的范围
(三)规范第三人刑事没收的程序
(四)保障第三人财产权利的机制
1、保障第三人参与权
2、享有与被告人同一的诉讼权
3、赋予第三人撤销权
六、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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