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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论魏晋至北魏“八议”的应用──以“议亲”为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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绪论

一、选题的目的及意义

二、研究综述

三、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

第一章 “八议”制度的历史沿革

1.1先秦时期:“八议”的萌芽

1.2秦汉时期:“八议”从废除到适用

1.3魏晋南北朝时期:“八议”的确立和完善

第二章 “八议”制度曹魏入律原因考

2.1八议入律的思想原因

2.2八议入律的制度原因

2.3八议入律的现实原因

第三章 “八议”在魏晋至北魏的应用——以“议亲”为中心

3.1“八议”在曹魏时的应用

3.2 曹魏宗室“议亲”

3.3“八议”在两晋时的应用

3.4两晋宗室“议亲”

3.5 “八议”在北魏时的应用

3.6北魏宗室“议亲”

结论

参考文献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致谢

个人简况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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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文对魏晋至北魏“八议”的应用进行了探讨。“八议”起源于《周礼》之“八辟”,是中国古代一项重要的法律特权制度。八议在曹魏时入律,是思想、制度和现实原因综合作用下的产物。“刑不上大夫”思想的复归,“先请”制在两汉的长期适用,为八议入律打下了思想基础,做好了制度准备。曹魏时借助儒学大家修订《新律》的契机,“八议”制度正式入律。曹魏八议并非局限于先代功勤,且惠及功勤之子。但就“议亲”而言,曹魏宗室“议亲”较为严苛。西晋时八议被滥用,武帝对宗室犯罪采取宽免的态度,“八王之乱”中,“议亲”则几近废置。终东晋一朝,皇权衰微,“议亲”虽有适用,却往往受到门阀士族的压力。北魏八议与魏晋相比独具特色,设立特有的议罪机构----“八座”,八议权力的获得,由法定转为“恩赏”。统治需求不同,恩赏的对象类型也不同。“议亲”范围明显扩大,宗室轻罪不加严惩,重罪近半数从轻处罚,行刑方面也有优待。魏晋至北魏时期,八议的特权实质未发生变化,就议亲而言,以宗室实力为基础的皇权、宗室、士族势力的消长,是影响“议亲”待遇的首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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